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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过渡期时限将至

时间:2016-01-25 来源:转载 点击:453
关键字: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个人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比例应于2年内降至其用工总量的10%,而这“2年之约”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到期。对此,不少用工单位已着手开始制定应对方案。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用工单位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操作盲点,因而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便成了当务之急。对此,市政协委员、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吴萌此次递交提案,建议推进劳务派遣行业组织建立,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单位的许可、备案和年审制度,健全劳务派遣退出机制;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等。  “浦东新区2014年对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状况的一项调研显示,目前本市劳务派遣单位良莠不齐,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品牌劳务派遣公司相对较少。一些劳务派遣单位办公条件不济,工作人员与工作量不匹配,仅以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工作岗位稳定为维权目标。”

吴萌进一步指出,由于用工单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参差不齐,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始终处于较低水平。而在劳动争议中,劳务派遣员工的辞退争议列居首位,远高于工伤和劳动报酬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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