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定依据
《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87]教学字022号)、《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81]教学字048号)
2、申请条件
应届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3、办理材料
3.1办理个人代理的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1)《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二)》一式一份;
(2)个人见习期工作总结。
3.2办理非公有单位挂靠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1)《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二)》一式一份,单位在单位意见一栏加具意见并盖章;
(2)个人见习期工作总结。
3.3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单位接收的毕业生
(1)《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一)》一式一份(接收单位在见习单位考核意见一栏加具意见并盖章、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具意见并盖章);
(2)个人见习期工作总结;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复印件;
(4)延期转正定级 (超过一年半仍未转正定级的)另需提交单位出具延期转正情况说明(经单位主管部门加意见)。
4、办理流程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7、实施机关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办理地点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览中心内)
途径公交:003路、035路、36路
9、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60-89817158,0760-89817159
投诉电话:12333
10、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