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乐山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突然不知下落,公司所属竹根镇某某村、桥沟镇某某村两个沙石场的劳务人员的工资被拖欠。随后,被欠薪的务工人员集体向五通桥区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同时到信访部门上访,希望早日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当即,五通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82名务工人员办理了法律援助,并指导务工人员诉讼代表人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帮助务工人员诉讼代表人核定每一位务工人员的姓名、拖欠的工资数额,拟定了《民事起诉状》、《保全申请》等各类法律文书,第一时间起诉至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很快,经法院庭审确认公司拖欠82名务工人员劳动报酬的事实,并判决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82名务工人员劳动报酬共计99万余元。
判决后,用工单位依法履行了判决,至此,一场持续一年之久的劳资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