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区办事处干部队伍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东区办事处选拔聘用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范围
东区办事处聘用人员3名。选拔范围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计算工作时间截至2013年2月28日(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8日,共3天。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中山市东区公开选拔聘用人员报名表》(须附照片);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发送到东区选拔聘用人员的工作邮箱(zsdqgxb@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社会公开选拔聘用人员”。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与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88321378,88386952。
地 址:中山市中山五路63号东区办事处5楼504室。
邮政编码:528400。
(五)发放准考证
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选拔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由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提前通知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参加考试。
四、选拔步骤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拔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进入范围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复审材料。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获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选拔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拔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二)组织考察
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经东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拟选拔人选,并在中山市东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zsdongqu.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文件执行。
七、有关事项
(一)选拔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公告由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东区纪工委将全程监督选拔工作,并受理对东区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监督电话:0760- 88160966。
附件:中山市东区公开选拔聘用人员报名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