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入户、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代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理;
2.保留国家干部身份;
3.连续计算工龄;
4.代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手续与非中山生源入户手续;
5.代办理晋升档案工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
6.代办出国(境)政审材料;
7.代办社会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代办住房公积金;
8.代办职称认定、评审等;
9.党团组织关系管理;
10.开具一切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如公正材料,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明等)。
二、办理人才派遣程序
A.个人办理人才派遣的程序
1、填写求职登记表和人才派遣申请表,并提供人才调动审批表、与单位解除劳动证明、养老、医疗保险终止单、养老保险转移单以及劳动手册、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届毕业生为推荐表原件和未就业报到证) 及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等材料;并提供一寸免冠彩照若干张;
2、人才派遣机构将其基本情况输入人才信息库备案并为其优先推荐用人单位;
3、个人与用人单位确定聘用关系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人才派遣合同书》、《聘用(劳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在特殊岗位的须提供担保材料;
4、派遣人员到人才派遣机构领取"人才派遣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帖上相片,加盖派遣单位公章。
5、需要参加上岗前培训的,应参加人才派遣机构统一组织的培训;
6、需办理人事档案关系、社保关系和户籍关系转移手续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7、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8、缴纳有关费用。
B.用人单位办理人才派遣的程序
1、用人单位向人才派遣机构提出申请,可通过电话、传真、E-mail、信函等方式在人才派遣机构免费立户;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合法身份;
2、用人单位向人才派遣机构提供拟派遣人才的条件、派遣项目、派遣时间、工资待遇等(由用人单位填写《人才派遣需求意向书》并盖章确认);
3、人才派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通过有关渠道查询人才资料或通过人才市场选聘人才并及时向用人单位推荐;
4、用人单位确定被派遣人才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人才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办理被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户籍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缴纳有关费用;
7、协助人才派遣机构及时了解派遣人才工作情况,并进行相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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