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实施(2010年8月27日)后,引进或经我市自主培养,列入《2020-2022年度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2020-2022年度翠亨新区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的人员;
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遵纪守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b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c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d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二、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全部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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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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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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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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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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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镇区组织人事办审核加意见(属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只需所在镇区组织人事办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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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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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外国籍人士提供有效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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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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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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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学历或学位证书
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③其它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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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学历作认定资格的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以专业技术资格作为认定资格的:评审获得的,需提供评审表;考试获得的,需提供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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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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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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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不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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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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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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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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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时限
原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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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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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承诺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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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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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收费
不收费
五、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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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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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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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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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B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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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
0760-89817156
0760-8981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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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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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经公交:003路、035路、36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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