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7〕13 号)精神,我市社保经办部门于2019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失业提升技能补贴的申领业务。届时,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或下载“广东人社”手机APP 进行注册申报,或者到就近的人社分局办理申报手续。
申领条件如下:
(一)在我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的月底)以上(失业保险关系从省外转入我省的企业职工,其在省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
注:按照粤府〔2018〕114号文规定,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原参保3年的条件放宽为参保1年。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所需材料如下:
(一)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身份证;
(三)本人姓名开户的六大银行银行账号(中、农、工、建、交、广发银行)。(注意:申领账号必须要本地开户的六大银行,其它银行暂时未能发放!)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通过公示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失业提升技能补贴至申领账号。
若有疑问,请前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科或致电12333咨询。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