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中人社发〔2015〕80号)的规定,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实行年审制,请评定为2017年度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于2019年3月31日前,登陆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gdzs.lss.gov.cn:8011/ggfwweb) 选择自助服务窗口登录后按提示操作。网上提交成功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提交年审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发放该年度购房补助和市政府特殊津贴。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当年相应待遇,不顺延享受期限,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89817156、89817158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