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按照《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中人社发〔2015〕80号)的规定,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实行年审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时间
对象:评定为2016年度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办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前。
二、年审流程
1.凡通过网上申报评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人员,请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登录中山市人社局(http://www.gdzs.lss.gov.cn/)网站,选择自助服务窗口登录后按提示操作】或直接输入网址:www.gdzs.lss.gov.cn:8011/ggfwweb进入相关页面网上年审。审核通过后,按照网站提供的《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年审受理材料清单》,带齐年审所需材料到我局审批服务办公室窗口提交年审材料。
2.凡通过现场申报评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人员,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网上服务——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年审办事指南(http://www.gdzs.lss.gov.cn/Service/service/sid/230/scid/446.html),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经审核通过的,发放该年度购房补助和市政府特殊津贴。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当年相应待遇,不顺延享受期限。
咨询电话:89817156、89817158、89817160、89817161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