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开发区党工委,翠亨新区党工委,各镇区党委(党工委),市各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现将《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各镇区、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意见》实施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意见》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我市有关政策与《意见》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
中共中山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