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印发《关于实施人才
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现将《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以落实;要加强协同,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主动作为,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对人才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共同营造良好的爱才重才氛围和创新创业生态,齐心协力把我区打造成为“人才高地”。若干措施与我区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
行。
《意见》由区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山火炬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