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已经办理了毕业生接收手续派遣到我市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一年)需变更就业单位到市外就业。
2、办理材料
(1)《应届毕业生改派申请表》一式一份,需经用人单位盖章同意改派;
(2)若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退回《人事代理协议书》、《人事代理委托书》。
3、办理流程
4、办理地点、时间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览中心内)
公交线路:003路、035路、36路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9817155 0760-89817158 投诉电话:12333
网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gdzs.lss.gov.cn)
中山市人力资源信息网(www.gdzs.l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