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五大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新章程规定,中国共 产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其他中央领导机关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共中央委员会是中国共 产 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 产 党同其他政党和团体发生关系。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当中央委员会出缺时,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果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书记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
中共十五大共选举产生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3人。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委员22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2人,政治局常委7人。现中共中央总书记是江泽民,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是: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中央书记处书记是:胡锦涛、尉健行、丁关根、罗干、温家宝、曾庆红。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国共 产
党最高纪律检查机关,是中共中央领导机构之一,成立于1949年11月。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央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工作。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设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93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从当年开始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的体制。合署后的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根据中国共
产
党章程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中央委员会批准。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尉健行兼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 产 党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简称中央军委。 其主要职能是:直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共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会选出的中央军委主席是江泽民,副主席是:胡锦涛、张万年、迟浩田。
中国共 产 党章程规定,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