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荔湾区冲口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懂粤语的优先考虑。
(二)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三)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后出生)。
(五)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号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资待遇:全年总收入约5万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1年11月14日起,在辖区各社区内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至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五楼党政办,联系电话:81590717、81892697。
3.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荔湾区冲口街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开考人数: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10后方能开考。
四、考试时间: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冲口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