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购房补助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 |
办公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 |
中山市万土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炬业路2号A栋万土人才市场二楼(人事业务“一站式”窗口) |
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
88295555 |
88293691 |
补贴项目 |
购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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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
《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委办〔2010〕43号); 《火炬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和培养紧缺适用人才的实施方案(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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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和条件 |
经认定为我市第一至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后,在我市落户并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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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
1、第一层次人才可享受150万元; 2、第二层次人才可享受75万元; 3、第三层次人才可享受50万元; 4、第四层次人才可享受40万元; 5、第五层次人才可享受30万元; 6、第六层次人才可享受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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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一 |
1、《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或户口簿(境外人才提供护照);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4、《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 5、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证明或自建房有关证明; 6、本人在中山市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所属网点开户的存折账号; 7、《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购房补助专用)》一式三份。 注明:以上第2、3、4、5、6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及公章,原件验证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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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二 |
1、《火炬开发区企业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或户口簿(境外人才提供护照); 3、《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 4、本人在中山市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所属网点开户的存折账号; 5、《火炬开发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购房补助专用)》一式三份。 注明:以上第2、3、4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及公章,原件验证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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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批 程序 |
1、申请人或单位需向万土人才市场二楼(人事业务“一站式”窗口)提交申请资料(以下程序由万土代办提交到相关部门); 2、先到开发区人才办审批,再到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呈报局领导审批; 3、经符合政策规定审批通过的,申请人每年在领取购房补助前,需填写《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20 年购房补助发放申请表》一式三份、《火炬开发区紧缺适用人才20 年购房补助发放申请表》一式三份;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及开发区财政将补助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申请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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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间 |
提交申请资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