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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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 |
中山市万土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炬业路2号A栋万土人才市场二楼(人事业务“一站式”窗口) | 周一至周六 | 88295555 | 88293691 |
上午8:30—12:00 | ||||
下午2:00—5:30 | ||||
补贴项目 | 人才晋升个人奖励 | |||
依 据 | 《火炬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和培养紧缺适用人才的实施方案(试行)》 | |||
申请对象和条件 | 符合我区第七层次获得博士学位后、第八层次人才晋升相关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后在开发区工作满三年。 | |||
津贴标准 | 1、第七层次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我区工作满三年人员个人奖励5000元,所在单位奖励5000元; | |||
2、第八层次的学士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后在我区工作满三年个人奖励2000元,单位奖励2000元; | ||||
3、第八层次的中级职称人员评定高级职称(含副高)后在我区工作满三年个人奖励5000元,单位奖励5000元; | ||||
4、第八层次的技师考取高级技师后在我区工作满三年个人奖励2000元,单位奖励2000元。 | ||||
申请资料 | 1、《火炬开发区企业高层次人才晋升奖励申请表》一式三份; | |||
2、身份证或户口簿(境外人才提供护照); | ||||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追溯前三年); | ||||
4、《火炬开发区高层次人才证》。 | ||||
注明:以上第2、3、4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及公章,原件验证后退回。 | ||||
受理审批程序 | 1、申请人或单位需向万土人才市场二楼(人事业务“一站式”窗口)提交申请资料(以下程序由万土代办提交到相关部门); | |||
2、由开发区人才办审批,通过政策规定审批后,奖励补助由开发区财政发放到申请人。 | ||||
办结时间 | 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
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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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 |
中山市万土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炬业路2号A栋万土人才市场二楼(人事业务“一站式”窗口) | 周一至周六 | 88295555 | 88293691 |
上午8:30—12:00 | ||||
下午2:00—5:30 | ||||
补贴项目 | 人才晋升单位奖励 | |||
依 据 | 《火炬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和培养紧缺适用人才的实施方案(试行)》 | |||
申请对象和条件 | 符合我区第七层次获得博士学位后、第八层次人才晋升相关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后在开发区工作满三年的用人单位。 | |||
津贴标准 | 1、第七层次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我区工作满三年人员个人奖励5000元,所在单位奖励5000元; | |||
2、第八层次的学士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后在我区工作满三年个人奖励2000元,单位奖励2000元; | ||||
3、第八层次的中级职称人员评定高级职称(含副高)后在我区工作满三年个人奖励5000元,单位奖励5000元; | ||||
4、第八层次的技师考取高级技师后在我区工作满三年个人奖励2000元,单位奖励2000元。 | ||||
申请资料 | 1、《火炬开发区企业人才晋升单位奖励发放申请表》一式三份; | |||
2、通过审批的《火炬开发区企业高层次人才晋升个人奖励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 ||||
注明:以上2复印件必须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及公章。 | ||||
受理审批 | 1、申请单位需向万土人才市场二楼(人事业务“一站式”窗口)提交申请资料(以下程序由万土代办提交到相关部门); | |||
程序 | 2、由开发区人才办审批,通过政策规定审批后,奖励补助由开发区财政发放到申请单位。 | |||
办结时间 | 每年的 6 月或 12 月提交申请资料,资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